2015年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預算 
    
 
   
2015年鶴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用財政撥款數(shù)開支的出國(境)經(jīng)費、車輛購置及運行費、公務接待費(簡稱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)支出合計300萬元。 
    
(一)因公出國(境)經(jīng)費支出為零。 
    
(二)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為零。 
    
(三)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00萬元,主要包括單位公務用車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等支出。 
   
(四)公務接待費支出200萬元,主要包括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 
   
 
   
|   2015年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統(tǒng)計表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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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 單位名稱:鶴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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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 單位:萬元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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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 項目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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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本年預算數(shù) 
            |  
    
|   合計 
            |  
       300.00 
           |  
    
|   1、因公出國(境)費用 
           |  
       0.00 
          |  
    
|   2、公務接待費 
           |  
       200.00 
          |  
    
|   3、公務用車費 
           |  
       100.00 
          |  
    
|   其中:(1)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
           |  
       100.00 
          |  
    
|         (2)公務用車購置 
           |  
       0.00 
          |  
    
|       注: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(guī)定,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包括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(1)因公出國(境)費,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。(2)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,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。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,包括領導干部專車、一般公務用車和執(zhí)法執(zhí)勤用車。(3)公務接待費,指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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