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志華因保管不善,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沙坪街道經緯花園104號308房的《不動產權證》,證號:粵(2021)鶴山市不動產權第0001618號。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該不動產權證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黃志華
2024年6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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