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培因保管不善,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址山鎮(zhèn)昆華村民委員會蒼華村的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》,證號:不詳,面積38.3平方米,東至:林廣,南至:巷,西至:巷,北至:巷。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林培(已故)
申請人:林開
2024年10月14日
主辦: 鶴山市人民政府 承辦: 鶴山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鶴山市網絡信息中心
粵ICP備05080285號-1 粵公網安備44078402440793號 網站標識碼4407840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