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沃騰因保管不善,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龍口鎮(zhèn)中七村民委員會大塘村的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》,證號:鶴府集建字(龍)第07080099號總字第31509號,面積78平方米,東至:水井,南至:地,西至:大路,北至:大路。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李沃勝(與“李沃騰”同屬一人)
2025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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